关于房贷特约或者最终剩余金的决算日期进行了说明,但是对于最终剩余金继续深挖说明一下。
最终剩余金的决算日期一般设定为签约日期开始约1个月~1个半月。
这是,使用房贷的时候手续也是需要花1个月和卖家也是对于从签约到交付房子的准备预计1个月左右的充足时间。
但是,买家的行程,卖家的行程状况会让这个期间变得更长,或者时间变短的情况需要充分进行交涉,不得不商量.
特别是期间变得更长的情况,风险也会变大所以需要特别注意。并且,一般情况下收支剩余金额和房产的交付以及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是在同一天进行。
反之,卖家将自己的房子卖掉买入下个房产的情况,卖家接收卖掉房产的剩余金额,支付下个购入房产的剩余金额,然后搬家,将现居住的房屋交付给买家。理论上是不是不可能,但是在一天之内将进行所有的手续是很紧凑的行程。
这个情况下经常使用的方式是附加【延缓交付】这样的特约。这是在支付剩余金决算日进行所有权手续,但是交付将延缓1个星期~10天左右。在那个期间内支付完下个房产的剩余金额,搬家然后交付卖掉的房产。
买家这边,持续一个星期左右已经变成自己的房子里住着他人的状态,所以原本可以申请相等的租金。但是,不片面的收取租金,而是抓住签约内容的整体而进行价格交涉等是最合适的。
即使这样【延缓交付】还是伴随着风险,所以建议好好的跟中介商量然后听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