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宅地建物取引业法第35条和35条的2的规定,关于以下房地产各个项目说明一下。这个内容很重要,所以请充分的理解清楚。】

关于说明的开始,重要事项说明系列来解说。

这个重要事项说明是,通过了宅地建筑物交易责任人(以下宅建责任人)的考试,出示宅建责任人证件再进行说明,在法律上被定为义务。

经营房地产业之上这个宅地建筑物交易责任人,必须要占员工五分之一的比例。

在房地产业的办公室被设置了【业者标】这样的东西,可以确定公司名、营业许可证号码、许可证有效期限、代表人姓名、专职的交易责任人。

在宅地建筑物交易业法中被禁止了【借出许可证名义】。

考试合格,几乎没有实际业务经验的人由责任人进行登录,向房地产业务员只借名义从事房地产公司的业务的案例。

借名义的人,当然不在那个办公室,还有更糟糕的企业,连宅建责任人都没见过。

当然违反宅建业法的事情也存在问题,但是这个重要事项说明到底有多被忽略的地方是问题所在。

在重要事项说明中,将来将成为大家资产的房地产说明每个角落都被记载。
全国,全世界完全一样的房产是不存在的,接触了将近20年房地产的我都有第一次体验的内容和发现。

接受重要事项说明时,首先必须确认说明的人是不是宅地建筑物交易责任人。

要注意找借口说【今天,专属的交易责任人有其他的签约不在场】这样的房地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