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关于公路的种类做了介绍,这次分别进行详细说明。

①道路法所指【公路】(建筑基准法42条第1项第1号公路)→道路法上的公路

这是,宽度4m以上根据道路法指定的路线或者接受了认定,也就是公共道路。
国道,省道,市区村道宽度4m以上的东西。

那么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道路法所指公路】这个点。

道路法上的公路和建筑基准法上的公路是不同的东西。

登记簿户本(所有人的全部事项证明书)中所有权属于市区村,土地使用目地记载着公众使用道路,并且现在即使作为公路使用在建筑基准法上不是公路的情况也有。

像上述公路的情况,宽度4m即使与建筑土地连接2m以上也是不能够建筑的。

政府办公室承认作为公众用道路,登记也是作为私人所有,但是在建筑基准法上不是公路的情况也有。真的是有点奇怪的逻辑。

建筑基准法是全国共通的法律,在国土交通局的管辖之下,但是政府办公室名义的公路是公众用道路这样决定的是政府办公室,为了建筑建筑物必须的【公路】符不符合建筑基准法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