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4M的公路在建筑基准法中不被认定为公路吗?

并不是这样的。

未满4M的公路在建筑基准法中也被认定为公路。
那是下面列举的公路。

  • 42条2项公路
  • 43条附加条件公路

这次说下42条2项公路。

建筑基准法中规定了【公路是定义为宽度4M(6M指定区域内为6M)以上,但是法律42条2项,实行建筑基准法时,建筑物已经排列在宽度不满4M的公路上,特定行政厅指定的,前项(42条1项)被认定为公路,从中心线开始的水平距离2M(3M为避难,没有安全障碍的是2M)的线作为那个公路的边界线】

就算不满4m原则上也是1.8m以上(大多数的城市采用1.8m),所以特别行政厅所指定的东西被认定为公路,建筑基准法中不被认定为公路是无法在建筑地建筑房子的。

或者,替代没有4M以上,从那个公路的中心线开始后退(确保间距)2m(3m为避难,安全性上没有问题的情况是2m)的线被作为公路和建筑地的边界,一边是小河或者悬崖,铁路等的情况是从小河或者悬崖等的边界线开始4m(6m)的地方有公路边界线。

在这个部分建筑物是当然的连墙壁的建造也不被认可。后退部分的土地在建筑率、体积的计算里不加算到建筑物面积里。也就是,将来到确保间距的地方能够留下加宽公路的余地而采取的措施。

或者说到公路的边界线为止提交退后建筑物的确定申请的话,就能够建造的意思。这在房地产界的专业术语叫做【确保间距必要的公路】。

这个【确保间距】既有已经进行退后的土地,也有下次重建时需要退后的情况。并且在确定公路种类时需要时常注意的是,他们的权力关系。

购买房地产时,并不是有【前面的公路需要确保间距好像很麻烦所以放弃购买】这样的想法,重点是好好掌握潜在的风险参照购买价格看能不能有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