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是关于税的制度。限时立法的特例措施延长了。

首先是邮票税。

邮票税是指,关于房地产的转让贴在签约书上的邮票所须税金。
这个邮票由于是贴在房地产转让签约书(买卖签约书)上,1997年4月1日开始到2009年3月31日为止,邮票税的减轻措施延长至2011年3月31日。

接着是登录许可证税,
购买的人必须交的税金。关于转移所有权的税金,对于固定资产税的评估额的比例来决定的。

对于土地的所有权转移登记登录免许税的减轻措施本来是2009年3月31日为止,被延长至2011年3月31日。从原来的20/1000变成一半的10/1000.

实际的税金是,之前的税率加在土地的固定资产税评估额上计算出。建筑物不属于范围内只针对土地的措施所以需要注意。

并且,2011年3月31日之后阶段性的上涨到本来的税率。2011年4月1日是13/1000,2012年4月1日是15/1000。

原计划是,2013年4月1日开始变成原本的20/1000。评估额5000万日元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所需登录免许税是现在,50万日元,原本需要100万日元。

时限立法如果能够一直持续就好了但是……。

下回也将继续税的制度。请多关照。